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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保安-现有国有保安企业改制需要系统思维您当前位置:首页>>保安报务

发布时间:2013-05-21 10:12:57

 
        从今年1月1日开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全行业在为一个发展新时期的到来而欢欣鼓舞时,更应该保持一种对事业的责任感,及豪迈情怀下的冷静与理性。因为,从理想层面着陆到执行层面,从美好憧憬到成为现实,需要我们认认真真地去解决一个一个具体的问题,一步一步达到阶段性的目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开创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新篇,同样需要“远虑”,需要系统思维。而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中,最为首要的就是国有保安企业的改制问题。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明确要求,自其施行之日起,国有保安企业要在6个月内完成重新登记。目标明确,但实际操作起来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因为如此,去年底,在“学习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昆明座谈会”上,罗锋会长提出了国有保安企业的改制要做到四个“不能急”。
        为什么不能急?因为国有保安企业在保安服务业的中流砥柱作用,因为国有保安企业在过去26年中所做的贡献,因为国有保安企业在未来发展中的定位。
        回溯我国保安服务业26年的发展史,保安服务业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作为辅警的特殊行业出现。在推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及以市场化手段辅警、缓解警力不足方面,“只此一家”的国有保安服务体制,发挥过重要作用。
        而随着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国有保安企业“一家独大”的体制开始遇到内外挑战。在外部,遭遇了各类社会化保安企业和组织的冲击,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甚至一度混乱;在内部,政企不分、垄断经营的问题越来越成为国有保安企业实现进一步跨越发展的瓶颈。
        改革,势在必行。多年来,国有保安企业呼吁自身机制改革的声音越来越急切,也正因为这种思想上的急切,我们尤须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不能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给全行业指明了一个“内松外紧”的方向。对内,国有保安企业要实行“管办分离”,公安机关放权放手;对外,要加大对整个保安服务市场的规范监管力度,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的有序竞争。
        而在内部,当我们明确要突破“管办合一”的旧藩篱后,更重要的是提出建设性的举措,破与立双管齐下。立,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市场规律运作。国有保安企业不被“婆婆”管了,自己 就要有科学、行之有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马不扬鞭自奋蹄。
        国有保安要发展壮大,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去拓展市场,增加产品服务的科技含量,提高保安员的福利待遇,进而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正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钱要花在“正道”上。
        实现“管办分离”后,如何更好地发挥国有保安企业的辅警职责,使这支350万人的队伍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仍是一个系统工程。另外,现有国有保安企业改制,牵涉到公安、国资委、财政、审计、劳动、人事等多个政府部门。在各项配套措施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贸然改制,易造成不良后果。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能急,正是为了避免具体执行中操之过急、失之草率。如何做?一言以蔽之,国有保安企业改制需要有关各方的系统思维,提出全盘优化的方案,而不能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待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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