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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26 10:37:05
公安局治安支队要求,为做好公司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今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和《公安部关于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若干意见》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徐念荣总经理关于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的相关指示,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现就保安员考试发证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1、公司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
2、各值勤点负责人、主管、队长、班组长、保安员;
二、相关费用
考证相关费用缴纳,报考费用为80元/人。
三、相关资料准备
备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准备,报考个人需自行准备以下资料(相关表格附后):
1、保安员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1寸正面免冠近照5张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函;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5、有无违法犯罪检索记录单;
6、保安员信息指纹卡;
7、体检表(由县以上医院出具)。
四、其它事项
1、报考需准备的资料请个人自行准备,并做好收集,上交时间2012年11月30日前,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请尽快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记造册,并将花名册于11月20日9:00前报行政人事部(花名册格式附后)。
附:
《保安员档案材料目录》
《保安员考试报名表》
《检索情况记录单》
《学历证明函》
《保安队员信息指纹卡》
《花名册》